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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一、产品简介

  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其已购买信用保险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用于采购原材料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适用对象

  从事国内外贸易的生产型、贸易型企业。

三、产品特点

  1、“应收账款质押池”可解决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束缚,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的需求。

  2、质押率最高达80%,企业可根据需求灵活用款、还款,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四、贷款条件

  1、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合格并已发出;

  2、已购买“贸易信用保险”,并与东莞农商银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或办理确定东莞农商银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的手续;

  3、贸易或服务的合同必须注明以卖方(借款人)在东莞农商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作为唯一结算账户;

  4、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

  5、东莞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一般基础材料;

  2、借款用途相关资料、应收账款证明资料,如为应收账款质押池贷款,定期收集由保险公司确认的具体应收账款清单。

六、产品案例

  某服装企业成立于2001年8月,主营业务包括纺织服装贸易及纺织印染、羊绒制品出口业务,出口地区主要以欧美、日本为主。公司每年将为新开拓的客户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存量应收账款增多。现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原材料,资金链比较紧张,计划向银行融资100万美元。

  融资方案:

  该企业获悉东莞农商银行已推出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便向东莞农商银行提出融资需求。通过调查,东莞农商银行发现该公司符合申请办理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条件。因此,东莞农商银行给予该企业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额度美元100万元(或等值人民币),使用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7个月,授信额度用于企业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羊绒服装)的原材料采购,质押率不超过80%,并要求该公司以东莞农商银行为信用保险第一受益人,另追加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申请流程图

本产品或业务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