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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用户积分计划 (2024JF01版)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东莞农商银行为回馈广大客户对东莞农商银行的长期支持与信赖,东莞农商银行特推出个人用户积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为便于用户更好地累积和使用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用户积分,具体规则及条款说明如下:

  一、参与资格

  (一)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均可参与本计划。

  (二)用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东莞农商银行有权取消用户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不可获得积分、对用户已获得/累计的积分进行冻结、扣减、清零)

  1、用户所持有的银行账户/银行卡(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于积分活动计划期间被停用或限制使用、冻结或止付、销户或自行注销、逾期欠款等账户或卡片状态不正常。

  2、用户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经济内容的虚假交易等手段套取现金、骗取积分或礼品/奖品的行为

  3、用户涉嫌发生洗钱、恐怖融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交易行为;持有积分客户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需适用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或其交易违反有关制裁规定用户拒绝配合东莞农商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或提供虚假、不实信息。

  4、用户所持有的东莞农商银行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存在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或使用在除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另有规定外的生产经营、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

  二、积分获得规则

  用户参加东莞农商银行定期或不定期推出的营销活动且达标可获得积分,具体以活动说明为准。

  三、积分有效期

  1、用户当年获得的积分,于次年12月31日24时到期清零。(例如:2024年1月24日获得的积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用户所持有的全部银行账户/银行卡办理销户或预销户时,用户个人项下所有积分将被同时清零,不支持用户间积分相互转让。

  四、积分查询

  用户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积分查询:通过东莞农商银行 App、东莞农商银行微信小程序、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网银进行积分的查询服务。

  五、积分使用

  1、持有积分的用户(以下简称“积分用户”)通过莞农商银行 App、东莞农商银行微信小程序、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网银等官方渠道进行积分使用,积分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积分兑换实物、兑换虚拟权益、使用积分参与积分活动积分使用将优先使用即将到期的积分。

  2、积分用户提出积分使用申请,即视为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将用户填写的用于接受积分兑换礼品或服务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配送信息或接受服务信息提交礼品/服务供应商及配送物流公司,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或服务提供方式。同时,为保证客户兑换体验与礼品质量,东莞农商银行将通过外呼、短信等形式开展客户回访调研。

  3、用于积分兑换的实物礼品或电子礼券类礼品的供应品种、数量、生产商、供应商、供应期限、兑换分值、兑换比例和上限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无法提前通知,东莞农商银行不承担提前公告或通知以上事项及变更的义务。

  4、用户提出积分使用申请的礼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以下简称“积分礼品”),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东莞农商银行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的合作框架之内负责协调处理。

  5、东莞农商银行 App、东莞农商银行微信小程序、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网银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尺寸、材质等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实际服务为准,积分礼品颜色随机发放,不支持指定颜色。

  6、纯积分兑换的积分礼品不提供发票,部分积分+现金的积分礼品可由用户发起开票申请,东莞农商银行协助与供应商沟通,但仅开具现金部分的发票,积分部分无法提供。用户可在兑换积分商品的 30 天内申请开具发票,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积分礼品配送退换

  1、用户发起的积分礼品兑换订单由东莞农商银行委托合作的供应商安排配送商完成配送服务,用户需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将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相关订单信息提交供应商或配送商。

  2、如积分礼品收件人非用户本人,用户务必取得收货人关于使用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相关个人信息的同意。如积分礼品收件人非用户本人,用户取得收货人关于使用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相关个人信息的同意引起的收货人投诉由用户自行担责

  3、用户应在发起积分礼品兑换前确保配送地址、手机号码等相关订单信息的正确及完整。因用户预留信息不详、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在配送时无接听,预留配送地址无人收货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礼品丢失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4、积分实物礼品提供配送服务,仅限中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自订单成功提交后,30个自然日内由物流公司将礼品直接送至兑换时确认的收货地址。如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灾害天气、疫情、国家物流管制及偏远地区等相关原因,东莞农商银行将有权延迟邮寄礼品。

  5、积分实物的配送城市依据第三方供应商安排的配送商的物流能力决定,部分地区不在积分礼品的配送区域内具体受限配送区域情况以实物礼品商品详情页或活动宣传页说明为准。如用户选择配送受限区域作为收件地址,东莞农商银行将有权取消超出配送区域的积分兑换礼品的订单

  6、用户在收到实物礼品时请务必当场检查礼品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外包装破损、礼品缺失、或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当场应予以拒收,并在包裹单上注明原因用户一旦签收即代表已收到礼品且礼品表面完好。

  7、对于收到积分礼品时未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少/缺收礼品,须在收到积分礼品的7个自然日内7个自然日计算规则为收到积分礼品的当天为第1日,如客户在3月1日收到积分礼品,即客户可在3月1日至3月7日的7个自然日内申请退换货,致电东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0769-961122)进行退换货申请,超过7个自然日将不予受理。更换礼品时,只支持更换同种礼品,同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包装内所有物件(含附件及所有附随文件)及收货单据。除礼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接受退换礼品。

  七、电子礼券类礼品说明

  电子礼券类礼品的页面详情中将披露规定的具体兑换或使用流程、用户可按需进行兑换,除标记有特别说明可退积分的虚拟礼品外,其余电子礼券类礼品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

  八、用户咨询投诉渠道

  用户针对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用户积分的获得、累计、兑换、使用、查询、售后服务等相关事项,可拨打东莞农商银行客服电话0769-961122进行咨询或投诉。

  九、其他重要声明

  1、东莞农商银行个人用户积分仅适用于本计划范围,在兑换取得商品前并不构成用户资产,积分不可转让,任何转让对东莞农商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东莞农商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积分项目的给付。

  2、用户如有任何利用系统进行欺诈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途径进行恶意套取积分的行为,一经发现,由此累积的积分将视作无效。东莞农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的资格,对其通过恶意套取积分所兑换的商品不予发放或追回其已兑换商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根据业务发展、市场变化等原因,东莞农商银行可调整东莞农商银行积分获得/累计规则、调整积分兑换分值以及本计划其他内容,可供换领、换购、兑换的礼品/服务种类以积分用户申请兑换当日换领、换购、兑换页面内容为准。

  4、本计划所提供的各项礼品/服务,系本计划的供应商提供,东莞农商银行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售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积分用户所换领、换购、兑换礼品/服务由各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如积分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服务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东莞农商银行负责协助持有积分客户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参见礼品/服务介绍详情页。东莞农商银行保证由其选择或指定的供应商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计划所涉及条款,东莞农商银行可依法进行解释、修订。在通知(东莞农商银行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App 端、网站、营业网点、账单、电子邮件、短信或语音电话通知等)用户的前提下,东莞农商银行可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或增删、修订本计划条款(以下简称“变更事项”)。该变更事项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如用户不接受该变更事项,用户应停止使用东莞农商银行相关产品,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用户同意该变更事项变更后的内容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调整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6、本计划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双方在履行本计划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或直接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