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升我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水平,我行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单位结算账户协议》)进行修订完善,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1日,新《单位结算账户协议》自2026年3月22日起正式生效。公告期满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新的《单位结算账户协议》。
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若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22或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