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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资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6号)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发行并管理的理财产品所投向的部分资产属于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资产的情况,特此披露相关信息: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行关联企业

  2.理财产品投资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资产明细

  详见附件

  我行将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资产,符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严格按照行内审批流程,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与关联方不存在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作市场等行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东莞农商银行的支持!同时敬请继续关注东莞农商银行正在销售的其他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东莞农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资产明细(截至2023年12月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