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行委托部分代理销售合作机构销售我行理财产品。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披露相关信息。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与我行签订了净值型理财代销业务协议的代理销售合作机构名单如下:
代理销售合作机构名称 |
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龙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郁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若有变动,我行将及时予以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东莞农商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东莞农商银行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