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产品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拟定对月月享1号理财产品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估值方法调整前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流转项目、同业借款、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第三方估值机构公布的价格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产品持有人的利益产品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产品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产品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3%时,管理人应将估值方法调整为市价法估值或及时调整持仓组合以使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3%以内。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按购入成本估值,并根据固定收益类产品预计收益率计提收益。” |
估值方法调整后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流转项目、同业借款、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不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认定标准的债权类资产,可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价格数据或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购入成本估值,并根据固定收益类产品预计收益率计提收益。新增:本产品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适用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 |
生效日期 | 2022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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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