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产品管理,进一步保障客户利益,我行拟对“创富7天滚动理财7”理财产品的赎回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增加以下赎回条款:在不出现巨额赎回情况下,个人或机构客户单周期单户赎回上限2亿元。银行有权拒绝超过赎回上限部分的赎回申请。
若该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不接受上述调整,请您及时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以及手机银行在调整生效日前赎回产品。若投资人未在2017年6月28日生效日前进行赎回,则视为本理财产品投资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如对本通知有疑惑,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61122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