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市区不涨 镇区每方降8毛
备受关注的天然气价调整一事,最终结果昨日出炉:在居民用气这方面,市区保持原价3.6元/立方米,镇区气价也从4.4元/立方米下降了0 .8元,实现了“同城同价”。此外,低收入市民在一定的用气量内,气价将打4折。物价部门表示,这一价格标准将从下月15日起实施。 打破了“逢听必涨”惯例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市物价局提交的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该局提出的两套方案,都实现了同城同价,但最终,市政府通过保持气价稳中有降的“方案”,即居民气价按3.6元/立方米执行。对比现行气价标准,镇街每立方米下降0 .8元,而大市区保持原标准不变。 调整后,东莞的镇街居民气价将大幅度降低。据市物价局统计,每年减少居民天然气费用支出预计将有5300多万元。此外,还将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对低收入群众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以内用气量,按居民用气价格的40%计收。据物价部门测算,此举每年可减少低收入群众用气费用700多万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价格改革打破了‘逢听必涨’的惯例,大幅降低居民气价,而且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市政府决定尽快实施,新的气价从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近期非居民用户气价或将下降 非居民用户包括公用性质用气、工商用气和分销用户,改革方案中提出及建立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即当综合平均购气成本累计变化超过0 .1元/立方米(不含税),并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小于6个月时,非居民销售价格将相应作出调整。 据市物价局介绍,联动机制建立后,当购气成本上升或下降时,销售价格会相应作出调整。随着“西气”供应东莞的气量增加,近期综合购气成本有所降低,启动联动机制后,东莞非居民销售价格还有望下调。 此外,根据此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物价部门对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经营者不得突破最高限价。工商业用户和燃气企业可根据供求关系、气量、可替代能源价格等因素,在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来源:南方都市报) |
[关闭窗口]